住所(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思堤路8号中禧豪庭1幢411、412、413、414、415、416、417公寓
2022年9月6日,我厅在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你单位施工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均榄路以南、华丰中路以东地块(云泽居)项目存在较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并下发了现场巡查问题告知单,要求你单位进行整改。2023年5月18日,我厅组织对你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并抽查了该项目,发现施工现场仍存在以下问题。1.安全管理方面。未提供上次巡查(2022年9月6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未按住建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带班检查;未提供2022年度安全生产措施费计划和使用情况;检查2022年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郜进邦有效期至2022年9月29日、陈涛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1日。2.起重机械方面。7、8栋高处作业吊篮上限位及上极限位开关失效;紧急急停开关失效;安全锁失效;产品铭牌采用胶带固定;未设置断错相保护装置;未设置防倾斜装置;悬吊平台部分连接螺栓无防松措施;无产品标牌、限乘标识及安全操作规程;吊篮安装与方案不一致;吊篮上下机构均没编号及巡察记录;吊篮安装随意,螺栓均缺失,座板变形,支在挑板上。3.重大安全隐患。7、8栋共14台高处作业吊篮,仅10台高处作业吊篮进行验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非标吊篮缺失专家论证。4.其他方面。基坑监测频率不满足方案要求;违反设计,基坑边大量堆载;安全带自锁器悬在6—9米处;提升机污染严重;防倾摆臂失效;施工电梯重量显示器失效;首层文明施工差。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和照片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二)、(五)、(八)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3年6月8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3〕22号),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检查所发现问题已部分整改落实。被处罚人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部分成立,但不能推翻其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事实,本机关部分采纳并从轻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二十四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3年7月14日至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