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有很多人对于高空作业的定义并不清晰,总有人觉着在几十米的高空才算是高空作业,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国对于高空作业的制定标准是比较严格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度绝非仅在几十米以上,在《高处作业分级》中有明确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既然是高空作业则必然存在安全隐患,佩戴防坠器、安全绳一类的安全防护设备是非常有必要的,而把高空作业制定在这个高度也并无道理。有很多人对于两米的高度并不以为然,别说两米,在很多建筑工地上经常会有人在毫无安全防护设备的保护下站在七八米高的脚手架上工作,那场景属实让人揪心。
可能有人会说:我从两米的墙头跳下去啥事没有,为什么说两米的高度存在安全隐患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主动从两米的高度跳下去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定是脚底先着地,而高空作业的安全隐患来自意外失足坠落,这种情况下是难以进行反应调整身体姿势的,一旦是头部等一些脆弱部分率先落地,将会带来严重的伤亡事故。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即便不是特别高的高度,如果长时间在这种场合工作,那么这种安全隐患就会长期相伴,在这种情况下就更有必要佩戴防坠器了,一旦有意外失足的情况发生,防坠器可以立刻在瞬间完成自锁,从而避免坠落事故的发生,所以成华制造希望大家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即便是两米的高度一样有非常大的必要。(资讯来源:)